獎助學金
博士班獎助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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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金額(每名) | 名額 | 助學金摘要 | 要點連結 | 申請表單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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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獨立研究獎助學金 | 依需求提出申請 經所務會議核定 |
(一) 申請時間:上學期:10/1-10/15,下學期:3/1-3/15。 (二) 申請資格:未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且註冊在學博士生。 (三) 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研究計畫、預算表等) (四) 獎學金重點摘要: 1.鼓勵本所博士生發展研究興趣,對所選主題深化研究,獨立發展研究計畫及資料收集。 2.每人在學期間限申請一次。 3.須於核定後半年內繳交作品及說明出版進度(至少2500字)。另附PPT(含照片)刊載官網,並於本所公開發表。若未完成將追回獎助學金。 4.本獎助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
計劃書
申請書
概算表
成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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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官學見習獎助學金 | 最高1萬元 | (一)申請時間:寒假營隊:12/1-12/15,暑假營隊:5/1-5/15。 (二)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於本所就讀滿一學期註冊在學碩博士生。 2.赴國外參加寒暑期營隊或競賽者。 (三)申請文件/方式:於營隊開始前提交申請表、歷年成績單(附排名)、經費概算表、營隊/競賽相關資料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依歷年成績表現擇優選派。 2. 在學期間僅限申請一次。 3. 回國後1個月內檢具經指導教授(或導師)簽名認可之「返國報告書」(至少2500字)詳述心得及見聞。另附PPT(含照片)刊載官網,並於本所公開發表。 4.本獎助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
申請表
經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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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克力士出國獎助學金 | 依需求提出申請 經所務會議核定 |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12/1-12/15、第二學期5/1-5/15前,申請下一學期出國。(出席國際會議者請於回國後提出申請) (1)短期出國:從事資料蒐集、出席國際會議、研修訪問等。 5. 相關辦法詳見本所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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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計劃書
經費概算表
變更計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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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翅奮進博士生獎助學金 | 2萬/月 (12萬/學期) |
各項目1名 |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10/1-10/15、第二學期3/1-3/15。 (二)申請資格:家境清寒註冊在學之博士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歷年成績單(附歷年排名)(入學第一學期申請者免附)、清寒證明、已向其他校內外單位申請清寒補助之證明等。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幫助學業優秀清貧全職博士生安心讀書修身齊家,站穩攻讀學位腳步。 2. 獎助學金項目及領取期間: (1)全職博士生修業扶助獎助學金,最長3學年。 (2)全職博士生資格考衝刺扶助獎助學金,最長1學年。 (3)全職博士生論文寫作獎助學金,最長1學年。 3.申請者應符合以下條件,特殊情況須另附說明書並經導師及系所主管審核簽章: (1)全職博士生修業扶助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未完成畢業學分數且未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前 修課要求:領取獎助學金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6學分,其中3學分須為本所(合)開設之課程。 成績要求:領取獎助學金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3.5(含)以上始符合續領資格。 (2)全職博士生資格考衝刺扶助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已修完畢業學分數且未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前 (3)全職博士生論文寫作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通過論文計畫書口試且未獲「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補助者 4.清寒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外,並配合親訪確認。 (1)父母親雙亡、雙親之一亡故或單親家庭,其生活困苦無依者。 (2)父或母身染重病,無工作能力,生活困苦者。 (3)低收入戶。 (4)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捌拾萬元以下。學生未婚者,其計算成員包含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已婚者其計算成員包含學生本人及配偶。 (5)因父或母失業而使學生有輟學之虞。 5.獎助期間不得有任何校外打工情事。 6.受獎者於受獎期間因故休退學,視為放棄獎學金領取資格,並應按月份比例退回已領取之獎學金。 7.不得重複支領「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 8.本獎助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於每學期初發放。 9.應於獲得獎助款後一個月內,向捐款人書寫致謝函,交由所辦併核可書信轉交捐款人。最後在畢業論文謝辭中感謝獎學金捐贈者。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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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尊重與交流獎學金 | 1萬元 | 5名為原則 | (一)申請時間:11/1-11/30 (二)申請資格:本校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相關專業註冊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正式成績單正本。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學習成績中上的前提下、對兩岸問題有較為優秀的獨立見解、並有相應的論文成果之同學優秀論文1名。 2. 品學兼優4名。 3. 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4. 相關辦法詳見右欄要點連結。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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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陳愛翠女士勵學獎學金 | 視當年申請情況決定 | 視當年申請情況決定 | (一)申請時間:11/1-11/30 (二)申請資格:本校社科院主修政治學之家境清寒或品學兼優之註冊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正式成績單正本。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2. 相關辦法詳見右欄要點連結。 |
申請表 |
社科院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 |
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會員 | 無 | 各學院依名額分配 |
(一)申請時間:每年4月 |
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 |
其他
獎助學金名稱 | 金額(每名) | 名額 | 內容摘要 | 要點連結 | 申請表單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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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費 | 政府規定基本工資時薪 | (一)申請時間:依本所公告。 (二)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 (四)工讀費內容:依本所公告。 |
資料保密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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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所學會舉辦活動 | (一)申請時間:活動前至少一個月提出。 (二)申請資格:所學會會長。 (三)申請文件/方式:企畫書(含經費概算表)。 (四)補助內容: 1.支援辦理學生聯誼茶會(含慶生,每月最多一場)。 2.支援辦理學生主動邀請的演講活動 (一學期最多一場)。 3.支援辦理學生辦理運動活動 (每月最多一場)。 4.支援辦理學生辦理其他型態的交誼活動(經所長同意)。 5.本地生與國際生交流互助獎助金: 為鼓勵本國學生開展國際視野,增加國際生參與在地觀察及互相認識。 (1)補助項目:活動費、膳雜費。 (2)條件:8人(含)以上的活動予以補助,需含至少一半的國際生參與。 6. 依核定額度憑單據核銷。 7. 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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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博士生影印費 |
每學期1,000張 (共2年) |
博一、博二本所影印機之影印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