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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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 金額(每名) | 名額 | 內容摘要 | 要點連結 | 申請表單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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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適用) |
3、4萬元/月 |
1.系所配合款1名 2.老師計畫配合款3名 |
(一)申請時間:依每學期校方公告時間向本所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全職、成績優良及且具有研究潛力註冊在學之本國博士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依學校、本所公告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修課要求:入學後第一至第三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其中三學分須為本所(合)開設之課程。 2. 成績要求: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3.5(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簽章。 3. 獎助名額: (1)系所配合款1名:本所獎助當學年度入學考試註冊就讀之最高名次者第1學期獎助學金9萬元(每月1.5萬元*6個月)。惟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應為優先排序名單。 (2)老師計畫配合款3名:博士生申請時須附上獎助學金一學期9萬元(每月1.5萬元*6個月)之配合款證明,經本所審核後推薦排序。 4.獎助學金: (1)「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每學期獎助經費為18萬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由校務基金及系所經費各支應一半獎學金,系所需提供足額經費方可申請名額。若於入學後第一至六學期期間,以第一作者且以本校名稱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獲刊登於SCIE、SSCI、AHCI等期刊,且論文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ournal Impact Factor(JIF)獲JCI排名為該學門領域前25%,得延長核給期限至第八學期止。 (2)「國科會補助大專院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每學期獎助經費為24萬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若於本獎助金核給期限內獲「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補助者,得延長至第八學期止。 5. 領取本所獎助學金期間須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 6. 相關辦法詳見「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 |
要點連結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生菁英獎學金作業要點 | |
黃競涓教授勵學獎學金 | 依需求提出申請 經所務會議核定 |
(一) 申請時間:上學期:12/1-12/15,下學期:5/1-5/15 (二) 申請資格: 1. 期刊文章發表:於本所就讀滿一學期註冊在學碩博士生。 2. 出國研修:本所註冊在學並已通過論文計畫書口試之碩、博士生。 (三) 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歷年成績單(附排名)、相關文件。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本所學生以本所名義從事女性主義、國際關係研修或相關國際交流活動者 2. 出國研修:限3個月以上者。 3. 出國研修:回國後1個月內檢具經指導教授(或導師)簽名認可之「返國報告書」(至少2500字)詳述心得及見聞。另附PPT(含照片)刊載官網,並於本所公開發表。 4. 獎勵項目期刊文章發表不限次數,出國研修在學期間獎勵一次為限。 5.本獎助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6. 相關辦法詳見右欄要點連結。 |
申請表
計劃書
經費概算表
變更計畫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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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克力士出國獎助學金(因告磬暫停收件) | 依需求提出申請 經所務會議核定 |
(一)申請資格: 1.短期出國:於本所就讀滿一學期註冊在學碩、博士生。 2.中長期出國:本所註冊在學並已通過論文計畫書口試之碩、博士生。 (二)申請時間: 擬出國學期之前一學期(每學年第一學期12月1-15日、第二學期5月1-15日,申請出席國際會議獎助者可於回國後提出)依本所公告時間,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後提出。本所於申請日期截止後1個月內,召開所務會議審核後公告結果。 (三)申請文件,請檢附以下資料備審: 1.申請表(請依附件格式) 2.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附歷年排名) 3.出國計畫書(請依附件格式) 4.經費概算表(請依附件格式) 5.擬赴學校系所(機構)/教師同意前往或論文被接受證明 6.已向校內外補助單位提出申請但尚未核定或審核結果或不符申請資格之證明 7.其他優異表現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8.申請中長期出國者須另附外語能力測驗成績證明正本 (有效期間內,正本核對後歸還) 英語能力檢定:網路化測驗IBT-TOEFL:79分;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 法語能力檢定:DELF A2 非上述語系國家則視申請學校系所(機構)之相關規定(附證明)。 |
申請表 計劃書 經費概算表 變更計畫申請表 |
捐款人的話 | ||
英語測驗獎助學金 | 報名費全額 | (一)申請時間:隨到隨審。 (二)申請資格:本所註冊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英檢成績單影本一份(須附正本,驗後繳回)、社科院核定表。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本所學生(不含在職生)於在學期間參加英語測驗:托福電腦測驗iBT-TOEFL成績達79分或英國文化協會之國際英文語文測試(IELTS)成績達6.5分標準者,可獲報名費之全額補助(本所補助本校或社科院獎勵費之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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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學習獎 | 500~1,000元 | (一) 時間:畢業典禮前,依本所公告。 (二) 資格:本所博、碩、碩專班二年級註冊在學學生。 (三) 文件/方式:由本所依據多元學習護照計算登錄場次。 (四) 獎學金重點摘要:依據本所博、碩、碩專班二年級學生參與多元學習活動認證場次予以獎勵: 1.優良獎:認證場次達11~15場,頒贈獎勵金500元。 2.特優獎:認證場次達16~19場,頒贈獎勵金500元+獎勵品。 3.傑出獎:認證場次達20場以上,頒贈獎勵金1,000元+獎勵品。 4.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5.相關辦法詳見右欄要點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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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 金額(每名) | 名額 | 助學金摘要 | 要點連結 | 申請表單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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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翅奮進博士生獎助學金 | 2萬/月 (12萬/學期) |
各項目1名 | (一)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10/1-10/15、第二學期3/1-3/15。 (二)申請資格:家境清寒註冊在學之博士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歷年成績單(附歷年排名)(入學第一學期申請者免附)、清寒證明、已向其他校內外單位申請清寒補助之證明等。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幫助學業優秀清貧全職博士生安心讀書修身齊家,站穩攻讀學位腳步。 2. 獎助學金項目及領取期間: (1)全職博士生修業扶助獎助學金,最長3學年。 (2)全職博士生資格考衝刺扶助獎助學金,最長1學年。 (3)全職博士生論文寫作獎助學金,最長1學年。 3.申請者應符合以下條件,特殊情況須另附說明書並經導師及系所主管審核簽章: (1)全職博士生修業扶助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未完成畢業學分數且未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前 修課要求:領取獎助學金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6學分,其中3學分須為本所(合)開設之課程。 成績要求:領取獎助學金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3.5(含)以上始符合續領資格。 (2)全職博士生資格考衝刺扶助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已修完畢業學分數且未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前 (3)全職博士生論文寫作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通過論文計畫書口試且未獲「科技部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補助者 4.清寒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外,並配合親訪確認。 (1)父母親雙亡、雙親之一亡故或單親家庭,其生活困苦無依者。 (2)父或母身染重病,無工作能力,生活困苦者。 (3)低收入戶。 (4)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捌拾萬元以下。學生未婚者,其計算成員包含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已婚者其計算成員包含學生本人及配偶。 (5)因父或母失業而使學生有輟學之虞。 5.獎助期間不得有任何校外打工情事。 6.受獎者於受獎期間因故休退學,視為放棄獎學金領取資格,並應按月份比例退回已領取之獎學金。 7.不得重複支領「國立中山大學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 8.本獎助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於每學期初發放。 9.應於獲得獎助款後一個月內,向捐款人書寫致謝函,交由所辦併核可書信轉交捐款人。最後在畢業論文謝辭中感謝獎學金捐贈者。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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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尊重與交流獎學金(暫停發放) | 1萬元 | 5名為原則 | (一)申請時間:11/1-11/30 (二)申請資格:本校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相關專業註冊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正式成績單正本。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學習成績中上的前提下、對兩岸問題有較為優秀的獨立見解、並有相應的論文成果之同學優秀論文1名。 2. 品學兼優4名。 3. 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4. 相關辦法詳見右欄要點連結。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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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陳愛翠女士勵學獎學金 | 視當年申請情況決定 | 視當年申請情況決定 | (一)申請時間:11/1-11/30 (二)申請資格:本校社科院主修政治學之家境清寒或品學兼優之註冊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本校正式成績單正本。 (四)獎學金重點摘要: 1. 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後一次發放。 2. 相關辦法詳見右欄要點連結。 |
申請表 |
社科院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 |
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會員 | 無 | 各學院依名額分配 |
(一)申請時間:每年4月 |
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 |
其他
獎助學金名稱 | 金額(每名) | 名額 | 內容摘要 | 要點連結 | 申請表單 | 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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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費 | 政府規定基本工資時薪 | (一)申請時間:依本所公告。 (二)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 (三)申請文件/方式:申請表。 (四)工讀費內容:依本所公告。 |
資料保密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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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所學會舉辦活動 | (一)申請時間:活動前至少一個月提出。 (二)申請資格:所學會會長。 (三)申請文件/方式:企畫書(含經費概算表)。 (四)補助內容: 1.支援辦理學生聯誼茶會(含慶生,每月最多一場)。 2.支援辦理學生主動邀請的演講活動 (一學期最多一場)。 3.支援辦理學生辦理運動活動 (每月最多一場)。 4.支援辦理學生辦理其他型態的交誼活動(經所長同意)。 5.本地生與國際生交流互助獎助金: 為鼓勵本國學生開展國際視野,增加國際生參與在地觀察及互相認識。 (1)補助項目:活動費、膳雜費。 (2)條件:8人(含)以上的活動予以補助,需含至少一半的國際生參與。 6. 依核定額度憑單據核銷。 7. 本獎學金由所務會議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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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博士生影印費 |
每學期1,000張 (共2年) |
博一、博二本所影印機之影印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