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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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聯學位

雙聯學位

申請本所雙聯學位修讀標準與相關規定:依每個學期公告為主

申請修讀標準:

名額:依本所當年度審查委員會決議

  1. 申請前每學期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系所該班學生數前50%以內者,或該學年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GPA3.38(百分制80分)(含)以上者。
  2. 申請者檢附歷年成績單(含學期班排名)、自傳(含個人簡歷、生涯規劃、報考動機、研究興趣等)。可另附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學術出版品、紀錄片等)。

申請本所雙主修指定專業必修課程及學分: 

  • 2選1課程:3學分 (社會科學的哲學、社會科學方法論)。
  • 3選2課程:6學分(政治理論、比較政治理論、國際關係)。
  • 自選本所開設專業課程:3學分(需由指導教授推薦),但不得包含以下課程:學門跨域專題講座、專題研究、1學分課程。

►點選超連結看本學期有開課的課程大綱。

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 本校他系所或他校修讀本所為雙主修之學生,其申請、修課規定、修業年限、論文學位考試等相關規定悉依<本校學生加修雙主修辦法>辦理。
 
本所與海事所、公事所、社會系、行傳所簽訂「共同指導論文合作協議」,經共同辦理學位考試,得以共同論文取得雙主修資格畢業。

點選以下圖片超連結看各所雙聯學位修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