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國立中山大學及時雨計畫
一、目的:
國立中山大學為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避免學生因家庭收入減少或失業致生活陷困而影響學習,特定本計畫協助其安心就學。
二、計畫期程:
民國109年4月30日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
三、申請資格:
本校在學學生、110年度畢業之校友或其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依本計畫發放紓困助學金。
(一)因本次疫情影響而暫時無法工作,導致生活陷困。
(二)產業因疫情歇業或停工,造成非自願失業且失業保險給付尚未核准,導致生活陷困。
第一項所稱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係指以其收入負擔家庭生活費二分之一以上者。
第一、二款所稱生活陷困,係指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以下簡稱每月家戶人均所得)低於高雄市最低生活費2倍(26,198元),且全家人口持有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金額分配全家人口後平均每人每年未超過20萬元。
四、發放額度及經費來源:
(一)每月家戶人均所得為高雄市最低生活費1.5倍(19,649元)以上、2倍以下者,每位學生發放壹萬元。
(二)每月家戶人均所得為高雄市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者,每位學生發放貳萬元。
經費來源為本校急難慰問金。
五、申請期限:
學生應於事實發生日起2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掛號郵寄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生活輔導組 收)。
六、紓困助學金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一)紓困助學金申請表。
(二)領款收據。
(三)戶口名簿或有效期限的戶籍謄本。
(四)學生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五)失業證明、無薪假證明、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證明(以上擇一,若無法取得失業證明或無薪假證明,得以切結書代替)。
(六)家戶財稅證明或其他可證明家庭總收入之資料(例如家庭內工作人口之薪資證明單、存簿薪資入帳明細等,若無法取得證明,得以切結書代替)。
七、校外租金紓困補貼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一)校外租金補貼申請表。
(二)租賃契約影本。
(三)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有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事實比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辦理,高雄市補助1,450元,一次核發三個月。
*此校外租金紓困補貼與【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只能擇1申請。
紓困方案聯絡人:陳先生 07-5252000#2906
更多詳情請點我。
國立中山大學及時雨計畫1090430.pdf
附件一國立中山大學紓困助學金申請表.odt
附件二國立中山大學紓困助學金領據.odt
附件三國立中山大學紓困助學金切結書.odt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