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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轉知】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計畫徵求面訪調查專任助理一名

一、 資格條件: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級以上學位,政治、社會、統計等社會科學相關系所畢業、具社會調查師認證者尤佳。
2. 具執行調查訪問經驗(例如面對面訪問、電話訪問者)、曾執行大專院校部會補助專案計畫者者尤佳。
3. 具基礎統計概念,熟悉Stata、SPSS、R軟體等相關統計程式尤佳。
4. 具台語聽說溝通能力者尤佳。
5. 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細心且抗壓性高,能按時完成交付事項。
6. 本調查案為國科會(原科技部)補助計畫,已通過核定為四年期計畫(2021-2025),將於今年執行訪問調查。本職務為一年一聘。



二、 工作內容:



(一)本職務徵求台灣法律與社會變遷計畫訪問調查助理,主要工作內容是蒐集並清理研究資料:包括規劃整體訪案執行細節、擬定執行流程與標準化程序、招募訪員與部署訪區,訪問期程內運用嚴格而且標準化程序,儘可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一定數量的研究樣本,訪問調查期間協助確保訪問品質、取得調查資料後檢查、修正或篩除有問題或品質不符要求的資料,最後交給研究團隊進行嚴謹的學術研究。


(二)本職務將提供協助執行訪問調查案之培訓。


(三)本職務為訪案助理,訪案期間需配合平日晚間或假日出差,且需有駕照、能駕駛交通工具。訪問期間須與地區訪員、訪區督導共同合作,與村里長(及幹事)、社區管理委員會人員、受訪者及家屬接觸,須具備人際接觸的親和力與主動積極的態度。



三、 待遇:

 

薪資依台灣大學計畫專任研究助理支給參考表,學士級第一年 $33,800/月,碩士級第一年$38,618/月,

之後按年資依規定逐年增加。新聘者可經計畫主持人認定採計過往年資起聘,具調查相關資歷者從優敘薪。



四、 上班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五、 工作日期:

 

自2023年6月1日起(可面議)



六、其他注意事項:

 

意者請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前,將附相片之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與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以電子檔方式e-mail至:tadels.ntu@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法實證計畫面訪專任助理_OOO(姓名)書面審查合格者將通知面試,
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若有其他相關問題請至台大法律系官網查詢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