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活動轉知】中國人事行政學會民國115年度論文獎學金活動通知
一、本會為獎勵國內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相關系所及學程學生研究人事行政,以促進我國人事行政之研究發展,特訂定論文獎學金發給辦法。本(115)年度論文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論文:須以研究人事行政為範疇,分為畢業學位論文及一般學術論文。
(二)申請對象:
1.申請畢業學位論文,須為國內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相關系所畢業之博士、碩士,並以本國籍研究生為限。
2.申請一般學術論文,須為國內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相關系所及學程學生,並以申請時仍在學為限。
(三)申請方式:
1.畢業生,須繳附申請書、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推薦書2份、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3份、博士或碩士證書影本1份。
2.在學生,須繳附申請書、學術論文1份、學生證影本1份。
(四)論文審核:
依本學會論文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上開辦法於108年9月修正,明定獎學金申請違反學術論理之處理,論文獎學金申請人應保證其論文內容未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申請獎學金之論文,如經審核委員認定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本會得拒絕受理申請。必要時,得由研究委員會召集人邀集相關審核委員研議決定或會議決定之。
(五)獎學金申請人須將相關資料紙本於期限內寄送本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楊中豪 轉)審核,並請於11月30日下午5時前填寫google表單:完成填寫申請人個人資料表,未完成以上資料寄送及表單填寫者,視為未完成申請手續。
(六)申請期限:1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畢業學位論文申請人以前一學年度畢業者為限。
(七)發給名額:1.畢業學位論文:博士班畢業生1名、碩士班畢業生2名。2.一般學術論文:在學生若干名為原則。
(八)發給金額:博士班得獎人每名發給新台幣肆萬元;碩士班得獎人每名發給新台幣貳萬元、在學生得獎人每名發給新台幣伍仟元為原則。